城乡低保宣传标语
时间:2019-08-07 | 来源: 原创/投稿/转载
城乡低保宣传标语
1、全面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低保金只能用于低保对象的生活救助,不得用作他途。
3、规范城乡低保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4、低保保生存,致富靠勤劳。
5、城乡低保制度是德政工程、民生工程。
6、收受低保申请人和低保对象好处费、中介费、回扣费是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7、规范城乡低保制度,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8、确定低保对象和发放低保金必须公示和公开,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9、隐瞒家庭收入获取低保金,需要承担道德风险和法律责任。
10、低保待遇只能由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享受。
11、举报低保违纪违规和违法犯罪行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12、低保要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13、城乡低保制度是政府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兜底性保障措施。
14、公平、公正、公开实施低保政策,确保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15、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关系保、人情保,确保低保制度公平、公正。
1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虚报、冒领低保金。
17、采取虚报、隐瞒、伪造手段骗取低保待遇的,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18、低保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线。
19、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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