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对比论文
学前教育对比论文
学前教育是一个多方面的培养过程,对学前儿童的心理健康关注也不可小觑。下面是小编推荐给大家的学前教育对比论文,希望大家有所收获。
幼儿期是人的良好行为、习气的培育和智力开发的关键期,幼儿教员对促进幼儿身心的安康开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正如《中国教育变革和开展纲要》中指出的那样,“复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复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员。建立一支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构造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员队伍,是教育变革和开展的基本大计”。日本的学前教育经过大约一个世纪的开展,到1980年,小学一年级学生中受过正轨幼儿园和保育所教育的儿童超越90%,其提高率在世界兴旺国度中仅次于法国而居第二位,师资的培育、任用、待遇等都有了长足的开展。因而,剖析中日学前教育师资的现状,对我们在理解日本这一学前教育兴旺国度的变革经历,促进我国学前教育师资在汲取经历、鉴其所失根底上进一步变革和开展,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
一、中日主要的学前教育机构的构成不同,性质也有所差别
中国的学前教育机构主要由托儿所、幼儿园和学前班组成。其中,托儿所和幼儿园是比拟正式的学前教育机构,二者招收的儿童在年龄上是衔接的,托儿所招收的是3岁以下儿童,幼儿园招收的是3岁至入学前的儿童。学前班则是幼儿园的一种补充方式,是为没有条件进入幼儿园的儿童设置的机构。
日本的学前教育制度主要由幼儿园和保育所构成,二者均为正式的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是注重教育的幼儿教育机构,招收3岁至入学前的儿童;保育所是对缺乏保育条件的婴幼儿及有特殊需求的少年进行以保育为目的的设备,招收出生至入学前的儿童。
可见,在中日学前教育的机构中,称号相同且性质相近的是幼儿园。中、日的幼儿园均主要招收3岁至入学前儿童,而且均属教育部门管理,注重教育;二者均为学校教育体制的组成局部。但二者也有所不同。中国的幼儿园普通为全日制,日本的幼儿园普通为半日制;中国的幼儿园在学前教育机构中是主体,日本的幼儿园则和保育所势均力敌,不分上下。
中国的托儿所和日本的保育所虽然从属卫生部门管理,都以保育为主,但二者之间的差别较大。首先,二者的招生年龄不同。中国的托儿所招收出生至3岁的儿童;日本的保育所招收出生至入学前的儿童和有特殊需求的少年。其次,二者的入所资历不同。中国的托儿所除年龄请求外,没有其他的入所资历;日本的保育所则有严厉的入所条件,即只招收缺乏保育条件的婴幼儿及有特殊需求的少年。第三,从实践状况来看,中国的托儿所在大中城市有较多的需求,开展较快,在小城市及广阔乡村却需求不多,开展迟缓;日本的保育所却普及全日本,开展疾速,其数目和幼儿园相差无几。1999年的数据标明,日本现有保育所22275所,入所儿童数达1736281人;现有幼儿园14527所,入园儿童数为1778286人。
中国的学前班作为幼儿园的一种补充,是学前教育不可短少的一种方式。据1989年统计,全国学前班儿童人数占全国在园(班)儿童人数的47.3%,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死水平的进步,出生人口数的降落、进入幼儿园的城市儿童和乡村儿童都有所增加,这一数字可能有所降落,但学前班在中国学前教育中仍占有很大的比例。它是独立于托儿所和幼儿园之外的学前教育方式。
除了社区设立的一些儿童馆、儿童效劳中心外,日本根本上没有除了保育所和幼儿园之外的学前教育方式。为了更好地为家长效劳,有些保育所采取了延长保育的措施,也有些保育所是特地的夜间保育所,但范围都不大,如办有延长保育的保育所,1999年到达7000所;夜间保育所2000年4月开展到45所。也有些幼儿园为了迎合日本高学历社会的请求,特地以施行“早期英才教育“为目标,还有些幼儿园是特征幼儿园等。但总的来说,这些都是日本幼儿园和保育所的扩展和变种,都是日本幼儿园和保育所为了顺应社会的需求进行的革新。这些方式尚未到达中国的学前班这样的范围。
二、中、日分属不同的学前教育机构类型
英国著名的幼儿教育家南希·M·罗宾逊(Nancy M Robison)将世界幼儿教育机构分为四品种型。第一,拉丁——欧洲形式:依据年龄将幼儿教育分为两个阶段。3岁以前的幼儿教育由安康、社会或福利部门担任,3岁起到义务教育前的幼儿教育归教育部或文化部管。这类形式包括法国、比利时、意大利、瑞士等国。第二,斯堪的纳维亚形式:儿童从出生到入小学前的照顾和教育,均由同一部门担任,这个部门通常是安康和社会福利部门。属于此形式的国度包括荷兰、瑞典、德国、挪威等。第三,社会主义国度形式:与拉丁——欧洲形式一样,依据年龄把幼儿教育分红两个阶段,由两个不同的部门管理。与拉丁——欧洲形式不同的是,此形式为高度中央集权的行政体系,从政策、课程至日常的行政细节,皆由中央下达,中央执行。属于此形式的国度有前苏联、波兰、匈牙利等。第四,盎格鲁——萨克逊形式:儿童从出生至入学前的照顾和教育,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平行体系。一个体系强调照顾的功用,另一系统则强调教育的功用。强调照顾功用的机构归安康、社会或福利部门管辖;强调教育功用的机构归教育部门管辖。这类形式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以色列和中国的******省等。
笔者以为,目前中国的学前教育机构属于从社会主义国度形式向拉丁——欧洲形式过渡的阶段。中国1981年公布的《幼儿园教育大纲》对幼儿园的各个范畴,包括生活卫生习气、体育活动、思想品德、言语、常识、计算、音乐、美术等进行了比拟详尽的规则。如对幼儿的生活习气范畴“进餐”这一习气,请求小班幼儿高兴地进餐,正确运用小勺,饭后擦嘴;请求中班幼儿高兴、安静地进餐,细嚼慢咽,不挑食,不剩饭菜,学习运用筷子;请求大班幼儿进餐时不发出声音,不乱扔残渣,饭后拾掇洁净。可见1981年的大纲的确比拟详细,表现了社会主义形式的特征。
但是,中国1996年公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却改动了1981年《幼儿园教育大纲》的特征,充沛思索到中国各地的详细状况,只对一些最根本的问题给予规则。对幼儿生活习气方面,只要一句话的规则:“培育幼儿的良好习气和初步的生活自理才能”,对幼儿进餐这一习气,规程中只字未提,更不用说分小班、中班、大班详细规则了。 和国内一些学者的见地不同,笔者以为,日本的学前教育机构属于盎格鲁——萨克逊形式,而不属于拉丁——欧洲形式。这是由于,日本的幼儿园和保育所的招生年龄是堆叠的,幼儿园招收3岁至入学前的儿童,保育所招收出生至入学前的儿童。因而,这契合盎格鲁——萨克逊形式的特性,即儿童从出生至入学前的照顾和教育,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平行体系。
三、中日私立的学前教育处于不同的开展阶段
日本的私立学前教育处于开展的较高阶段。正因如此,日本的有关法令如《学校教育法》和《儿童福利法》均对私立的学前教育进行了有关的法律规则。日本的幼儿园分为国立、公立和私立三种。国立和公立均属于公立性质,即均由国度或中央当局设立并实行财政拨款。依据统计,1999年5月日本的国立、公立幼儿为6030所,私立幼儿园为8497所,私立幼儿园数已超越国立和公立幼儿园的总和。日本的保育所分为公立和私立两种,由于具有福利的性质,因而,公立保育所的总数超越私立保育所的总数,但是私立保育所仍占有很大的比例。依据统计,1999年4月日本的公立保育一切12879所,占一切保育所的57.8%;私立保育一切9396所,占一切保育所的42.2%。
与日本蓬勃开展的私立学前教育相比,中国私立学前教育的开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中国学前教育的有关法令均未对私立的学前教育进行有关的规则。无论是1980年公布的《城市托儿所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或是1991年公布的《国度教育委员会关于改良和增强学前班管理的意见》还是1996年公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都没有私立学前教育的有关规则。依据统计,1998年中国有幼儿园181368所,其中私立幼儿园有30824所,占幼儿园总数的17%,这与日本的私立幼儿园和保育所在幼儿园和保育所中所占的比例还有很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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