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要发城市消费券啦!各位商家快来参与吧!
本活动由主办方出资,通过威海消费券微信小程序发放不同面额的文旅惠民消费券,威海市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文旅商家均可参与活动。
(7)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国家级、省级、市级评定的各类旅游示范基地,参与过国家级、省级大型文旅展会的企业等。
备注:艺术培训、学科培训、技术培训、体育培训等各类培训企业不纳入本届消费季范围。非遗培训项目可参与消费季活动。
(3)涉及图书类商品的企业必须有图书经营许可证。涉及食品类商品的企业必须有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涉及保健品类商品的企业须有保健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近一年内商品的检验检疫合格报告或证明复印件等。
已报名参加第六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并审核通过的企业提供微信商户号、实体店铺门头照片1张、店铺室内销售商品的整体环境照片2张。
(3)食品企业提供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保健品类企业提供保健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等。图书类企业提供图书经营许可证。
(5)企业提供实体店铺门头照片1张、店铺室内销售商品的整体环境照片2张以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所属区市文旅行政部门进行初审(各区市文旅行政部门邮箱见附件2)。初审通过后,区市将申报材料报市局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企业取得参与活动资格。
(6)对取得参与活动资格的商户,市文旅局将联合合作方根据企业提供的微信商户号确定配置消费券使用范围。
第一批企业和产品征集后,采取随进随签约的形式,届时将视情况延长或缩短征集时间,并将相关信息通过“文旅威海”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告。
如申报商户没有微信支付商户号,可由微信服务商负责进行对接,服务商应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商户支付开通上线。
整个消费季结束后,审计公司及审计部门会进行审计,因此后期需要请各商户配合做好有关工作,提供相关审计材料。
新申请商户请于9月7日前将文件所列材料电子版报至各区市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审核通过后可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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